关于征求对《特种茉莉花茶》等34项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意见的函
时间:2013年11月07日
关于征求对《特种茉莉花茶》等34项
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意见的函
各有关单位:
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《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卫办监督函〔2013〕332号)要求,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、《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(试行)有关规定,我局组织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开展了2013年食品地方标准清理论证工作。经论证后的清理意见《重庆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建议》(见附表1),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,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《重庆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征求意见反馈表》(见附表2)发送至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,联系电话:023-68811679,传真023-68811679,地址: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,邮编:401147,电子邮箱:spaqbzc@163.com。
二○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